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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2287

为推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学院的推免生推荐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年度本专业(纳米材料与技术)推免指标共计49名,推免生从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排名前列,外语水平优秀;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可不受上述第2条的限制。“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以下内容: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术特长生”需由3名或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严格审查,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公开答辩。“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按《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执行。

四、推荐工作程序

1.动员和公告。在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荐名额、推免生遴选办法等。

2.申请。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即在“申请查询”里下载并打印推免申请表(签名)、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教务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连同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一并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除需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信,以及本工作方案第三条第3点指定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

3.学院推荐。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和发展素质成绩审核。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汇总: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科研成果(最高25分)、竞赛获奖(最高25分)。

发展素质成绩评分标准如下,若学生在某一类别中有多项得分情况,原则上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1)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得20分;没有经历则0分。

2)参加志愿服务:以学生入学至今参加志愿服务的总时长来认定。1-54小时得6分,55-100小时得7分,101-150小时得8分,151-200小时得9分,201小时及以上得10分。

3)国际组织实习:学生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得20分;没有经历则0分。

4)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方面:国家级项目组长得25分,省级项目组长得15分,校级项目组长得5分;国家级项目组员得20分,省级项目组员得10分,校级项目组员得5分;获“莙政学者”称号等同国家级项目组长得分;各类项目结题优秀的加5分(不超过该类别得分上限),结题不合格的减5分。

论文发表方面:学生在SCIE源且中科院分区在一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25分(共同一作也可认定,综述论文按照普通论文分值的50%计算,下同);在二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20分;在三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15分;在四区及其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10分。学生在SCIE源且中科院分区在一区期刊上发表非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10分;在二区及以下期刊上发表非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5分。认定论文要求在提交证明材料时文章已见刊(online published且有DOI)

专利申请方面:已授权专利且除教师外学生排第一位才予以认定。国际专利得25分,发明专利得15分,实用新型专利得5分。

5)竞赛获奖: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得25分,二等奖得20分,三等奖得15分;

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得5分;

市校级竞赛:得5分。

(注:若同一个课题,既获得了科研项目,也在竞赛中获奖,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并列时,将成绩并列学生按照成绩单上学分绩点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将取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两位再进行排序。学院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并同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10天。

为加强对“学术特长生”的管理,学校另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院初选名单中报送的“学术特长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对“学术特长生”组织现场公开答辩。“学术特长生”若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4.部门审核。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潜力的材料报教务部审核。

5.严格报备制度: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部)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向所在学院(部)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五、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学生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提起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直接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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