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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1567

各学院(部):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养成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思维、创业意识,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9号)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包含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不分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展示和交流、项目结题等工作。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学校将按照1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省级一般项目学校将按照6000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主要鼓励学院(部)与企业开展协同育人合作,采取企业结合需求自主立项并将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设置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的新模式,学校将按照5000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2.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角色分工,开展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创业实践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学校将按照1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3.创业实践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本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将按照5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4.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拟资助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2000元/项,理工类和医学与生物科学类项目3000元/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凡能在毕业前正常结项(创业实践项目除外),均可申请“大创计划”项目。

3.项目团队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1人,总成员5人以内(含5人),且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面向团队开放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䇹政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等校级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报。

三、项目有关要求

(一)选题要求

选题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独立完成为宜;其工作量应能够利用执行时限内的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完成。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者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主持人及成员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共同参与项目。

(三)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管理和研究、经费使用等。校内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不得同时指导两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应配备1-2名指导教师,其中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必须有一位指导老师为企业导师;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双重指导制度,应配备2名或以上指导教师,且具有创业经历及创业指导经验。同一位指导教师在同批次“大创计划”中只能指导一项项目。

(四)执行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创业实践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4年,项目一般不得延期。若项目进展顺利,能超计划完成预期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2年。

2.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中期检查、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尽量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3.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

(五)经费管理

“大创计划”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每个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调配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具体请参见《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22号)(附件6)

(六)申报名额

1.创新训练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校级“大创计划”项目采取学院(部)限额申报,具体指标见附件5。

2.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理工类学院(部)、医学部申报数量为0-2个,人文艺术类学院申报数量为0-1个,具备校企合作相关协议或相关企业经费资助证明的项目将优先获得推荐。

3.鼓励各学院(部)推荐科研能力强,创新创业成果突出的专家以现有成熟学术科研课题的延伸课题、子课题申报“大创计划”项目,此类项目不占学院(部)限额推荐指标,理工医类学院(部)可推荐0-2个,人文艺术类学院可推荐0-1个。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评选出省级重点项目60个、省级一般项目80个,4个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个创业实践项目和10个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本次立项的省级重点项目将获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遴选。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院(部)选拔。学院(部)组织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选拔,再向学校推荐各类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推荐立项名单。

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各类推荐立项名单。

4.未能入选省级资助的“大创计划”申报项目,自动进入所在学院(部)的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池参与遴选。

(二)时间安排

20194月17日(周三)17:00前,请各学院(部)报送如下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2)

3)《XX学院(部)大创项目汇总表(2019)》(附件3)

请各学院(部)结合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申报、择优遴选,4月17日(周三)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其中附件1和2的文件名格式为:学院(部)-主持人姓名-申报表)发送至ynwang@suda.edu.cn, 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凌云楼504)。

五、其它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

2.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指标另行通知,有关遴选事宜将在省级项目上报结束之后由教务部通知开展。

3.学校从2019年始,将加强对科研训练项目的过程化管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欢迎致电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电话:67166229。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蔡梦婷;联系方式:mtcai@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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