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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点击:97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激发全校团员青年立足新时代、学习新思想、砥砺新作为的热情,围绕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当前共青团改革的要求,校团委决定持续深入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精心策划开展深入有效、内容新颖、贴近青年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着力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着力深化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国青年运动史教育着力深化国情、形势政策和发展成就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矢志奋斗。

三、活动形式

1、注重强化仪式感召。 注重加强团徽、团旗等团属标识的运用,团员主动亮身份,可组织全体共青团员走出教室和会议室到纪念场馆、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及其他相关场所实地接受“沉浸式”精神洗礼。

2、注重加强理论学习。打造“青年学习社”系统内容,对接相应的理论学习资源,探索打造具有地域特色、专业特点的学习内容,邀请专家学者、青年讲师团成员各级各类青年典型进行面对面交流学习讨论。

3、注重与“信仰公开课”系列活动“青年学习社”建设、“四进四信”等工作统筹推进。开展“新思想公开课”,以每学期的第一堂团课为契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思想公开课”的必修内容。开展“素养公开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梦想公开课”,讲述“我的青春故事”,发挥朋辈引航作用。

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今年全团将在“五四”期间,集中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特别主题团日活动特别主题团日活动作为2019年度上半年全团支部层面的集中统一活动安排,也作为全校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中“重点任务”栏的统一刚性任务活动要求详见《“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特别主题团日活动方案》(附件1请各单位研究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融入本单位团日活动等各项安排

四、活动安排

(一)方案申报阶段

3月28日(周)下午17:00前由各团委将本单位各团支部(包括基于不同载体建立的团组织)四月、五月、六月三个月的主题团日活动计划(电子和书面各一份)报校团校(见附件2)。

(二)方案实施阶段

四月至六月底,各单位围绕计划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须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统一将《学院部每月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汇报表》(电子和书面各一份)报校团校(见附件34)。

本部、东区、北区、阳澄湖校区团支部报到本部华丰楼108团校办公室;独墅湖校区团支部报到独墅湖校区六食堂四楼团校办公室,团校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4:00—17:00。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dtxsjb1900@163.com,其中上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计划表》时,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部)名称+主题团日活动计划”。

(三)总结评比阶段

主题团日活动的评比将充分考虑普通团员的参与情况、基层团支部的创新情况,鼓励学生社区团支部或其它类型的新型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参与申报。奖项设有: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新奖、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校团委将给予获奖的十佳团支部各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注意事项

1.为保证主题团日活动的总体质量,各学院(部)根据基层团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本学期各基层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通过学院(部)内部筛选,择优申请校级观摩(申请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数量50%具体名额见附件5),将确定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三天上报至校团校,申请校级观摩。

上报方式:

本部、东区、北区、阳澄湖校区团支部发至:管同学 15962175310;独墅湖校区团支部发至:熊同学 15298878921。

2.为进一步宣传各单位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加强交流,提高组织能力,力求通过多种流行载体使基层团支部的魅力风采得以挖掘和展示,发挥基层团组织在团员发展中的窗口效应和平台作用。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可自行制作微信公众号推文,通过秀米后台发送至1642906011@qq.com进行投稿,一经采用将会在苏大团校微信平台(用户名为:SDtuanxiao)上发布,投稿及发布情况将作为分团校及团支部评优的重要依据。

3.为了保障评比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所有申请评比的主题团日活动必须在PU平台上发布并申请校级观摩。如计划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比,PU平台上发布的活动数量和参与人数将纳入考察范畴;如计划参加“最佳创新奖”的评比,请在活动时注意材料的收集存档,便于在评比时多维度进行宣传展示。

联系人:崔苏妍

联系电话:67165642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蔡梦婷;联系方式:mtcai@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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