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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1503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号召广大青年以青春奋斗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团委决定持续深入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申报工作。同时,为保证主题团日活动常做常新,紧跟时代的要求和团员青年的需求,不断增强团组织活力,充分发挥主题团日活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决定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进行评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工作

(一)活动主题

1.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支部要精心组织、用心谋划,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等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等系列“走心”又“出新”的主题团日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团员的积极性,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调动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把团日活动与学科优势、专业特长、校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结合客观实际,丰富团日活动的形式,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发挥实效、注重长效,真正让团员青年受教育、增才干、得锻炼。

3.广泛宣传,创新形式。主题团日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通过正面引导宣传达到教育的目的。鼓励基层团支部结合各专业优势,举办有创意、高质量、受众广的主题团日活动。

4.主题突出,合理安排。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当代社会突出问题来开展,避免集中在学期末一起上报,避免联谊联欢游玩等娱乐性活动,鼓励举办有特色、有风格、有深度的团日活动。

5.活动务必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前往人流拥挤场所,开展活动时避免人数过于庞大。

(三)活动安排

1.方案申报阶段

10月15日(周五)下午17:00前由各团委将本单位各团支部(包括基于不同载体建立的团组织)10月-12月共计三个月的主题团日活动计划(电子和书面各一份)报校团校,其中电子稿以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部)名称+主题团日活动计划”发送至邮箱sdtxsjb1900@163.com(见附件1)。

2.方案实施阶段

10月至12月底,各单位围绕计划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须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统一将《学院部每月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汇报表》(电子和书面各一份)报校团校(见附件2、3)。

本部、东区、北区、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团支部报送至本部华丰楼105团校办公室;独墅湖校区团支部报送至独墅湖校区六食堂四楼团校办公室,团校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4:00—17:00。

3.总结评比阶段

主题团日活动的评比将充分考虑普通团员的参与情况、基层团支部的创新情况,鼓励学生社区团支部或其它类型的新型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参与申报。奖项设有: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新奖、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等。校团委将给予获得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主题团日活动的总体质量,各学院(部)根据基层团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本学期各基层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通过学院(部)内部筛选,择优申请校级观摩(申请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数量35%,具体名额见附件4),将确定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三天上报至校团校,申请校级观摩。

上报方式:本部、东区、北区、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团支部发至:武同学13912104819;独墅湖校区团支部发至:张同学18270706918。

   2.为进一步宣传各单位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增进学习交流,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可自行制作微信公众号推文,通过秀米后台发送至1642906011@qq.com进行投稿,一经采用将会在苏大团校微信平台(用户名为:SDtuanxiao)上发布,投稿及发布情况将作为分团校及团支部评优的重要依据。

 3.为了保障评比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所有申请评比的主题团日活动必须在PU平台上发布并申请校级观摩。如计划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比,PU平台上发布的活动数量和参与人数将纳入考察范畴;如计划参加“最佳创新奖”的评比,请在活动时注意材料的收集存档,便于在评比时多维度进行宣传展示。

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工作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优秀组织奖、优秀主题团日、十佳主题团日、最佳创新奖。

(二)评比规则

1.各单位可申报0—3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医学部、应用技术学院可申报0—5个),并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中择优推报0—1个参加十佳主题团日的评选。

2.参加本次评比的主题团日活动必须在PU平台上进行发布并申请校级观摩。申报“优秀组织奖”评比的,PU平台上发布的活动数量和参与人数将作为考察依据。

3.校团委、团校将组成评议小组,通过现场答辩和综合评议等环节评选十佳主题团日;根据主题团日活动创新度,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中评选最佳创新奖;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及团校观摩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出优秀组织奖。

(三)材料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需填写《苏州大学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5),并附总结报告;申报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单位需填写《苏州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申报表》(见附件6),并附工作总结、活动图片等支撑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黑白打印,不得精美装订。

请于10月18日(周一)17:00前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dtxsjb1900@163.com,邮件名统一为【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学院(部)名称】;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团校办公室(本部华丰楼105办公室;独墅湖校区二期五六食堂4楼)。

联系人:史悠

联系电话:0512-67165946

 



 
团委
2021-09-26 09:57:48

 起草人:团委  戴华洁发布人:团委  戴华洁


责任编辑:蔡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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